主办单位:大连市数据局 大连市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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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主管部门: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
业务办理项编码:112102110016586213400071100300001
| 事项名称 |
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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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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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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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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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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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状态 |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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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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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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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版本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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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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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编码 |
11210211001658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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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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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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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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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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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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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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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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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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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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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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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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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系统 |
大连市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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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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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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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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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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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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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非双方自愿; 男不满22周岁/女不满20周岁; 双方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男/女方已有配偶; 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本婚姻登记机关不具有管辖权; 缺男/女方户口簿; 缺男/女方身份证; 男/女方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 男/女方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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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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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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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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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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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公示 | 大连市甘井子区婚姻登记处;大连政务服务网http://zwfw.dl.gov.cn/ | ||||||||||||
| 办理查询 | 大连市甘井子区婚姻登记处;大连政务服务网http://zwfw.dl.gov.cn/ | ||||||||||||
| 适用范围 | 受理至少一方户籍是大连市的,双方均非大连市户籍的可以凭一方有效的辽宁省居住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
| 审批内容 |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令第387号,2003年10月1日施行)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 ||||||||||||
| 证照分离 | 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
| 是否证明事项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
| 权限划分 |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令第387号,2003年10月1日施行)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 ||||||||||||
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设定依据
增补依据
特别程序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
| 结婚证 |
是否收费
此事项不收费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拨打0411-12345进行咨询、投诉、举报,或者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具体见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常见问题
常见错误示例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