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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主管部门: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业务办理项编码:11210211001648036R421011700400001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新设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分类
准营准办公用事业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
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事项版本
52
通办范围
全县
实施主体编码
11210211001648036R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定期检验及依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县级
联办机构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数量限制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法定办结时限
10
运行系统
大连市一体化平台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承诺办结时限
4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禁止性要求
受理机构
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受理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决定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公示 1.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http://hlwjg.ln.gov.cn/jhpt/gsxx/homePage/index.jsp; 2.大连政务服务网http://zwfw.dl.gov.cn/
办理查询 1.窗口咨询: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明珠广场2号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务服务中心 甘井子区政务服务中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2.电话咨询 :0411-86319283 3.大连政务服务网:http://zwfw.dl.gov.cn/
适用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经营企业
审批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供热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依法对当地供热经营企业开展《供热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审批和发证工作。各区市县(先导区)供热管理部门应同辖区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对接工作,确保《供热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如期进行。
证照分离 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证明事项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权限划分 依据2015年7月20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住建【2015】109号)、2016年7月28日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职权下放至各区。

申请条件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2014年5月30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第十五条:取得供热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有稳定的热源; (三)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 (四)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六)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护检修队伍; (七)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可行的经营方案; (八)没有擅自停热、歇业或者弃管记录;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明珠广场2号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务服务中心甘井子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实行预约服务。(节假日除外);

申报依据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2014年5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20 年 3 月 30 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出版管理规定〉 等2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20 年11月24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1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2年9月2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第十五条 供热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供热单位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有安全、稳定的热源;
(三)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
(四)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六)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护检修队伍;
(七)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可行的经营方案;
(八)供热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九)没有擅自停热、歇业或者弃管记录;
(十)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得为五年内有弃管记录的供热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
(十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供热,不得擅自转让供热经营许可证。供热经营许可证依法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增补依据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

特别程序

办理环节

特殊环节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供热经营许可证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此事项不收费


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拨打0411-12345进行咨询、投诉、举报,或者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具体见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411-86319283

监督投诉方式

0411-12345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问题:填写申请表有什么注意事项?

解答:须用黑色中性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

常见错误示例

1、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2、公章模糊
3、信息填写错误
4、人员证书专业不符合要求

办件公示



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MATERIALNAME
材料形式 MATERIALFORMAT
材料必要性 IsNeed 材料必要性描述 MATERIALNECESSITYDESC
空白表格下载 FormGuid 示例样表下载 ExampleGuid
材料来源渠道 SourceType 来源渠道说明 SourceExplain
纸质材料份数 PAGE_NUM 纸质复印件及份数 ZZFYJ_PAGE_NUM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ZZYJSMDZB 纸质材料规格 PageFormat
填报须知 FillExplain 受理标准 AcceptStand
材料类型 MATERIALTYPE 文件限制类型 MATERIAL_LIMIT_FORMAT
是否可实现告知承诺 IF_GZCN 是否可通过在线共享或核验方式免于提交
备注 Remark
法定依据及描述 By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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