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部门
部门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切换简易版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主管部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业务办理项编码:11210200MB17725395321011606800001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分类
环保绿化,准营准办环保绿化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版本
5
通办范围
全市
实施主体编码
11210200MB17725395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定期检验及依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联办机构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数量限制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法定办结时限
60
运行系统
大连市一体化平台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承诺办结时限
9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禁止性要求
受理机构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受理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公示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www.epb.dl.gov.cn/)
办理查询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411-65850242
适用范围 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批内容 无区别性规定
证照分离 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证明事项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权限划分 《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2006年7月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95号令公布 根据2015年6月14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8月1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7月1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十九条 开发利用海岸、海洋资源,海岸工程、海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项目开工前按照下列规定申请审查批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和跨市海岸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省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
(二)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和跨市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省海洋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
(三)市、县批准立项的海岸工程、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沿海市、县环境保护部门、海洋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审查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时,应当附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和对公众参与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二条:“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017年7月16日修订)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有效,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申报依据

设定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二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养殖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十七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必须征求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三条 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行政法规】《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5号,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八条 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核准。海洋主管部门在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征求海事、渔业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其中,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第十一条 下列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一)涉及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等特殊性质的工程;(二)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三)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四)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五)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海洋工程。前款规定以外的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核准。

增补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2017年11月4日修订)第四十七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行政法规】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5号 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核准。”
【政府规章】 《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 2018年7月18日修正)第二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和跨市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省海洋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市、县批准立项的海岸工程、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沿海市、县环境保护部门、海洋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权限审查批准。
【规范性文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第四条 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生态环境部审批。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办理环节

特殊环节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准决定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此事项不收费


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拨打0411-12345进行咨询、投诉、举报,或者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具体见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411-65850242;窗口: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0411-12345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问题:《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申请材料哪些可以获取或下载?

解答: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下载。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申请表加盖环评单位公章。
正确做法:申请表应当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由建设单位作为申请主体来提出申请,环评单位只在其提供的环评报告上加盖公章。
2.常见错误:公众参与加盖环评单位公章。
正确做法:公众参与说明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未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加盖公章
正确做法:应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分别加盖项目单位和编制单位公章。

办件公示



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MATERIALNAME
材料形式 MATERIALFORMAT
材料必要性 IsNeed 材料必要性描述 MATERIALNECESSITYDESC
空白表格下载 FormGuid 示例样表下载 ExampleGuid
材料来源渠道 SourceType 来源渠道说明 SourceExplain
纸质材料份数 PAGE_NUM 纸质复印件及份数 ZZFYJ_PAGE_NUM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ZZYJSMDZB 纸质材料规格 PageFormat
填报须知 FillExplain 受理标准 AcceptStand
材料类型 MATERIALTYPE 文件限制类型 MATERIAL_LIMIT_FORMAT
是否可实现告知承诺 IF_GZCN 是否可通过在线共享或核验方式免于提交
备注 Remark
法定依据及描述 ByLaw
智能问答
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 移动端 常见问题 互联网+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