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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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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主管部门:大连市商务局

业务办理项编码:1121020000165409X4321072100100001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业务名称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事项分类
商务贸易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
大连市商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事项版本
21
通办范围
全市
实施主体编码
1121020000165409X4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定期检验及依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联办机构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数量限制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法定办结时限
3
运行系统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承诺办结时限
1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禁止性要求
受理机构
大连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受理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大连市商务局
决定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公示
办理查询 0411-65852015,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D区综合窗口
适用范围 具有外派劳务资质的外经公司
服务内容 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证明事项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权限划分 大连市商务局

申请条件

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东北北路1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D区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实行预约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依据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2012年8月1日实施)
第二十六条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动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规范性文件】《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商合发〔2008〕343号)
【规范性文件】《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合发〔2008〕382号)
外派劳务人员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外派劳务企业的备案申请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备案表》上盖章确认,并抄送本地省级公安机关和外事主管部门。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4〕30号]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下放至市级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

增补依据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

特别程序

办理环节

特殊环节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外派劳务备案表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此事项不收费


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拨打0411-12345进行咨询、投诉、举报,或者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具体见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411)65852015

监督投诉方式

0411-12345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问题:外派劳务人员备案的网站在哪里?

解答:备案的网站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常见错误示例

办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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