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部门
部门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核发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主管部门:大连市公安局

业务办理项编码:11210200001653687R321010910400201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核发
业务名称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分类
证件办理出境入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
大连市公安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版本
26
通办范围
全国
实施主体编码
11210200001653687R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定期检验及依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联办机构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数量限制
一人一证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法定办结时限
10
运行系统
大连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承诺办结时限
6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受理机构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县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受理机构性质
受委托组织
决定机构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决定机构性质
受委托组织
办理公示 大连市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0411-86766108
适用范围
审批内容 无区别性规定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证明事项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权限划分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县区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决定

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五)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六)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B区7、9、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大连市出入境管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注:县区出入境窗口工作时间请咨询0411-86766108

申报依据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增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办理方式

特别程序

办理环节

特殊环节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点击下载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收费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1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决定存在疑义的,可在60日内到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411-86766108

监督投诉方式

(0411)12345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问题:内地居民如何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

解答:答: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应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证件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可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办理赴港澳个人游签注;未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可办理赴港澳团队游签注,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旅游。

常见错误示例

申请材料不完备
内地居民李某欲赴香港工作,到窗口说明了申请赴港事由,提交了申请表、照片、本人身份证件,未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工作类进入许可原件。
释义:内地居民赴香港就业,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办件公示

智能问答
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 移动端 常见问题 互联网+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