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大连市大数据中心
热线电话:(0411)12345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辽ICP备20004778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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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主管部门:大连市公安局
业务办理项编码:11210200001653687R321010910400201
事项名称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核发 |
业务名称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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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事项分类 |
证件办理出境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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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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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状态 |
在用 |
实施主体 |
大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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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版本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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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国 |
实施主体编码 |
11210200001653687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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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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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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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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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一人一证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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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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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0 |
运行系统 |
大连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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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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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6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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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禁止性要求 |
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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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县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
受理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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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
决定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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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大连市政务服务网 | ||||||||||||
办理查询 | 0411-86766108 | ||||||||||||
适用范围 | 无 | ||||||||||||
审批内容 | 无区别性规定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
是否证明事项 | 否 |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
权限划分 |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县区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决定 |
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设定依据
增补依据
特别程序
无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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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 点击下载 |
是否收费
收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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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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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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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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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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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减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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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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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 否 | 无 | 无 |
申请人对行政决定存在疑义的,可在60日内到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常见问题
问题:内地居民如何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
解答:答: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应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证件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可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办理赴港澳个人游签注;未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可办理赴港澳团队游签注,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旅游。
常见错误示例
申请材料不完备
内地居民李某欲赴香港工作,到窗口说明了申请赴港事由,提交了申请表、照片、本人身份证件,未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工作类进入许可原件。
释义:内地居民赴香港就业,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