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大连市数据局 大连市大数据中心
热线电话:(041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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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主管部门: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业务办理项编码:11210211311487899D400013100300034
| 事项名称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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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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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设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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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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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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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状态 |
在用
|
实施主体 |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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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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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版本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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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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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编码 |
1121021131148789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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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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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企业公示信息暂行条例》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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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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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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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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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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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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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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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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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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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系统 |
辽宁省市场监管审批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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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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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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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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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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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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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决定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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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公示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办理查询 | 现场查询: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查询:0411-86319035;网络查询:辽宁省市场监管审批一体化平台http://wsdj.lnzwfw.gov.cn/pre_security_token?itemurl=default | ||||||||||||
| 适用范围 | 辖区内申请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自然人 | ||||||||||||
| 审批内容 | 无区别性规定 | ||||||||||||
| 证照分离 | 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
| 是否证明事项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 ||||||||||
| 权限划分 | 实行属地管理 | ||||||||||||
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设定依据
增补依据
特别程序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
| 营业执照 |
是否收费
此事项不收费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拨打0411-12345进行咨询、投诉、举报,或者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具体见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常见问题
问题:申请人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的有关问题
解答: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已经注明需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无效。
问题:申请人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有关问题
解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问题: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问题
解答: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常见错误示例
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已经注明需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无效。